放過身邊的人
(我受夠了!)生命走到盡頭,除了財產分配與遺囑紛爭,宗教勢力往往也會橫插一腳。
若肉體在臨終前表現得安詳平靜,如睡夢中辭世且無病無痛,
無論信仰為何,旁人總會將其歸功於宗教修持的善果。
反之,若身陷病榻、受盡折磨,狂熱信徒便會以此評斷你的信仰『不力』,甚至將痛苦視為罪孽。
在台灣社會,這種以『好死』作為信仰優劣指標的邏輯屢見不鮮。
最令人憤恨的是,當一個人喪失表達能力、處於最脆弱的時刻,
生平意志此時任由他人主導——佛教徒被迫接受禱告,基督徒被強加誦經。
理應最懂得慈悲與尊重的宗教人士,往往展現出最強烈的控制欲。
當死亡與宗教掛鉤,人們便憑藉臨終的狀態,來質疑你一生信仰的價值。
若死亡的進程不盡人意,身旁的狂熱者便會趁虛而入,強行更換你的信仰。
生命在最凋零之際,還需應付財產與宗教的雙重夾擊,
這份蒼涼———無言!
既使,我在佛法裡面研究這麼久的歲月,還是質疑人究竟是什麼?
想要善終的指標是;最後一口氣還得可以保護自己,最好是站著死去——-
來抗議人是什麼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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